俗语 | 得意不宜再往 |
释义 | 得意不宜再往 谚 得到一次心满意足,切不可接二连三再去。指凡事必须知足知止,贪得无厌定会招灾惹祸。明·朱柏庐《夫子治家格言》:“施惠勿念,受恩莫忘。凡事当留余地,得意不宜再往。”蔡东藩《两晋史通俗演义》八三回:“至罪人已诛,收军还镇,已可谓遂志矣!谚有之:‘得意不宜再往。’” ○ 也作〔得意之事,不可再做〕。《醒世恒言》卷一三:“若是这厮识局知趣,见机而作,恰是断线鹞子,一般再也不来,落得先受用了一番,且又完名全节,再去别处市利,有何不美?却不道是: 得意之事,不可再做,得便宜处,不可再往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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