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语 | 打杀人偿命,骗杀人弗偿命 |
释义 | 打杀人偿命,骗杀人弗偿命 谚 打杀: 打死。弗: 不。指用哄骗人的手段害人,虽不犯死罪,却更可恶也更可怕,诫人要特别警惕。清·王有光《吴下谚联》卷二:“‘打杀人偿命,骗杀人弗偿命。’汉高约法,萧何名刑,杀人者死,于今为烈。有心打死人,故杀,罪当斩;无心打死人,误杀,罪当绞。皆偿其命也。惟有一种口头蜜,腹中刀,骗得人天花乱坠。” ○ 也作〔打死人有罪,哄死人没罪〕。江流《龙池·水纱》:“俗话说的:‘打死人有罪,哄死人没罪。’真的!我们一对老木瓜,被哄来之后,退休金、定息、家私什物,一应家当,都‘合二为一’全成了这个年轻人的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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